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控体系。
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董事人选,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三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各董事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监事人选,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监事能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让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于相关利益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方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七)关于公司与投资者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通过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电话、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八)关于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日常或专项内部控制检查。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进一步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